[分享]石油化工企业消防用一次灭火的用水量规定

发表于2018-07-23    

    一、居住区及建筑物的室外消防水量的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艺装置的消防用水量,应根据其规模、火灾危险类别及固定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当确定有困难时,可按下表选定。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应小于3h。

石油化工企业消防用一次灭火的用水量规定_1


    三、辅助生产设施的消防用水量,可按30L/s计算。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宜小于2h。

    注:化纤厂房的消防用水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时有人在和您一起浏览 建筑热点

猜你爱看

恭喜您已成功认证筑龙E会员 点击“下载附件”即可
分享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