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以下两类: I 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 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II 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但绝大多数的天然石材中所含放射物质极微,不会对人体造成任何危害。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规定,装修材料(花岗石、建筑 陶瓷、石膏制品等)中以天然放射性核素的放射性比活度和外照射指数的限值分为 A、 B、C 三类: A 类产品的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B 类产品不可用于
当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及施工中存在下列情况时,应采取适当的地基处理措施: ① 基坑地基不能满足基坑侧壁的稳定要求; ② 对周围环境的预计影响程度超出有关标准; ③ 现有地基条件不能满足开挖、放坡、底板施工等正常施工要求; ④ 基坑开挖过程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基坑施工及基坑安全。 对于有管涌和水土流失危险之处则更须预先进行可靠的预防性地基处理。必须加固的位置和范围要选在可能引起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地质或环境条件之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① 液性指数大于 1.0 的触变性及流变性较大的粘土层,基坑开挖较深,墙前土体有可能发生过大的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