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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范乙方常用结算灌水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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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程结算资料准备
工程结算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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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战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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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2013版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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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布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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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 | 计价| ▾ 1、工程总承包应采用总价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2、承包人复核发包人的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不作修改的,应承担由此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以及合理利润。 3、承包人未发现发包人要求中存在错误的,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无论承包人发现与否,在任何情况下,发包人要求中的下列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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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刚刚住建部发布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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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刚刚住建部发布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 刚刚,住建部办公厅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 一、计价1、工程总承包应采用总价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2、承包人复核发包人的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不作修改的,应承担由此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以及合理利润。 3、承包人未发现发包人要求中存在错误的,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无论承包人发现与否,在任何情况下,发包人要求中的下列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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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住建部发布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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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全文整理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推进工程总承包,我部组织起草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意见函告我部标准定额司。征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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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布“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计价扯皮不再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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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的计量计价,一直是分歧最大的地方,也是广大工程总承包从业者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 近日,住建部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虽是征求意见稿,但在这方面的探索是实实在在又进了一步。 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推进工程总承包,我部组织起草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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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明确采用BIM技术将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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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桥梁三维动画
道路BIM技术
BIM建造技术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第1535号公告,批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8-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出台有关的背景、重大内容的调整和补充以及问题解决的方法,工程建设相关各方需要深入了解。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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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正式实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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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程承包管理
合同示范文本
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近日,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 1、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具体风险分担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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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有哪些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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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管理体系
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合同
与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正式出台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动:设立我国工程总承包“双资质”制度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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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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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同示范文本
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总承包项目管理
可行性研究报告
来源:住建部官网,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019年12月,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 1、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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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的新28条,监理工程师有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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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程总承包单位
合同示范文本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号:建市规〔2019〕12号正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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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设计单位可以参加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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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管理体系
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合同
近日,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历经两年时间、两次征求意见,这一办法的出台,为工程总承包的发展敲定了方向。 与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正式出台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动:设立我国工程总承包“双资质”制度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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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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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同示范文本
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总承包项目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2019年12月,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 1、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具体风险分担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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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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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模式
施工总承包管理
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历经两年时间、两次征求意见,这一办法的出台,为工程总承包的发展敲定了方向。 与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正式出台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动:设立我国工程总承包“双资质”制度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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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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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同示范文本
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了! 近日,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办法》明确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资格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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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要火了!可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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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项目管理
重磅!监理工程师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了!不再只是个养老的证书了!2019年12月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 12号 ),明确自2020年 3月 1日起,监理工程师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了。以前多被作为建筑业职业人士备胎,定位为养老证的监理工程师,迎来了事业的春天。原来每年5月考的监理,而2020年突然推迟到9月份考了,大家预感到要发生什么,最大的预测是监理实行新政,取消中级职称三年的报考条件。没想到,还有如此大的厚礼,监理的社会认可度和需求立马提高了。原文如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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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注册建筑师可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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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同示范文本
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总承包项目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可行性研究报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从通知中得知,注册建筑师可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体担任需要满足的条件请看正文: 2019年12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 12号 ),已经确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注册建筑师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 该通知具体详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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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2018年1月1日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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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第1535号公告,批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8-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出台有关的背景、重大内容的调整和补充以及问题解决的方法,工程建设相关各方需要深入了解。文件全文内容如下: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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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周期性养护总承包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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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网的建成和运营时间的逐渐增加,高速公路已逐步从“建养并重”跨入“以养为主”的时代,其面临的养护任务将越来越繁重,整体路网养护压力和系统性风险将持续增加,这对未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公路管养模式下存在众多弊端,针对“十三五”新时期管理模式向“建养并重”转变,交通运输部提出探索建管养一体化、周期性养护总承包模式等生产组织模式,以建立新的养护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养护管理,推进公路养护向集约型方式发展,以此为背景本研究提出高速公路周期性养护总承包模式。 周期性养护总承包模式的概述 高速公路周期性养护总承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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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改委出台《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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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同示范文本
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总承包项目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可行性研究报告
重要!3月1日起涨价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住建部、发改委出台《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近日,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 1、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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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起,监理工程师等可担仁总承包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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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同示范文本
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总承包项目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施工总承包模式
来源:住建部官网 近日,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办法》明确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资格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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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指导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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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 为了帮助招标人做好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降低合同风险,特制定本指导规则,供招标人参考。 一、EPC工程总承包的定义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即“设计采购和施工”模式,又称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模式。业主与工程总承包商签定工程总承包合同,把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调试服务工作全部委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设计、采购和施工的组织实施采用统一策划、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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